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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省水利厅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推进全省水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政务公开的原则要求

        按照公正执法、公道办事、方便群众、服务经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的总体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将所有行使的职能、管理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监督,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有利于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政务公开的办事纪律

    1、忠于职守,严格办事纪律。
    2、加强修养,不断提高办事能力和服务意识。做到热情接待、热情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3、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办事相互推诿和无人负责现象。
    4、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纪检监察规定处理。
    5、凡违反办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当事人,除向对方赔礼道歉外,还需作出书面检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当事人应当离岗学习,深刻反省,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政务公开监督电话:(0851)562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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