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面,依据省人事厅关于《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职[1995]13号)、《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破格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职[1995]14号)、《贵州省农业系列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职[1995]67号)以及《贵州省中等专业学校评聘高级讲师、讲师职务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职[1995]7号)、《贵州省中等专业学校破格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试行办法》的通知(黔人职[1995]8号)等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面的文件办理。
二、在技工考评方面,依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申报考评技术等级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资[1996]1号)和贵州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通[1998]74号)。
三、在人员调动、干部录用方面,依据编制部门的编制使用计划和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四、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上,依据组织、人事部门每年的评选通知进行。
五、在退伍转业军人安置接收工作上,依据人事部门和军转办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贵州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置人事处。主要职责:
1、组织拟定水利系统人才开发规划,指导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建设。
2、综合管理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工作;组织拟定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3、负责厅机关公务员管理及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
4、负责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厅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承办厅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水利水电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专家管理和表彰奖励工作。
6、负责技术工人等级考试的申报工作及水利系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7、负责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职能、机构、编制管理和体制、机构改革工作。
8、管理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工资福利工作。
9、负责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出境)政审工作。
9、指导水利系统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10、组织拟定厅机关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教处政务公开负责人:杨 键
电话:(0851)5620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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