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派员参加赴荷兰“洪水监测预报及防洪管理”培训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我省开展了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工作,为加快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洪水信息的监测预报水平和防洪预警能力,加强水文和防汛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达到提高我省防汛指挥系统建设水平的目的。经国家外专局批准,我厅拟于2009年10月组织赴荷兰进行“洪水监测预报及防洪管理”培训(项目号SH2009520007),请你单位派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培训内容 1、学习国外在洪水预报方案配置及防汛指挥系统中洪水预警软件的编制、水资源模型、水沙数学模型、小流域山洪预警系统、中长期径流预测技术研究、洪水风险图制作等; 2、了解河道水情监测、土壤含水量监测等内容和遥测站网布设与论证、相应遥测设备的运用、安装等,以及各种监测信息的整合、处理、传输的设备的利用方式; 3、调研荷兰在水文水资源、防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洪水保险政策制定和水行政执法的体制和机制; 4、交流和座谈,了解国外在洪水风险管理、机构运行和效益分析等方面的工作体制、先进的方法和经验。 二、培训选拔人员条件 出国人员选派原则是“德才兼备、按需派遣、学以致用、宁缺毋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岗位和专业对口的条件选派。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年龄50岁以下。 2、具有一定外语水平,具体从事水文监测预报和防洪管理的专业技术及管理骨干。 三、培训时间 2009年10月14日~11月3日,培训时间21天。 四、培训费用 按财政部和国家外专局规定标准收取,由派员单位自筹解决。 为尽快提交材料审批,请各有关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派出培训人员审查表报送省水利厅科技与外事处。 附件:1、“洪水监测预报及防洪管理”培训团名额分配表 2、出国培训人员审查表 3、关于加强出国(境)培训管理确保培训成效的通知
(联系人:杨晓春、蒋毛席,联系电话:0581-593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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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