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会场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鲁红卫介绍《办法》出台的目的、意义、背景及起草过程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肖祖才回答记者提问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水文水资源局局长王扬回答记者的提问
元月27日下午,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贵州省水文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专场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鲁红卫,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肖祖才,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水文水资源局局长王扬参加会议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会上,鲁红卫副厅长就《贵州省水文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办法》调研、起草、修改的过程作了详细介绍。他指出,多年来我省水文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供水安全和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行各业对水文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行体制下影响水文工作发展的问题日益突出。如水文网建设布局不够合量、水文行业管理薄弱、体制不够健全等等。制定《贵州省水文管理办法》,就是要通过行政立法,进一步规范水文管理,解决好水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使水文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鲁红卫介绍说,《贵州省水文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水文事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的法律地位,理顺了水文管理体制,规定了保障水文事业发展的基本措施,规范了水文发展规划编制和水文站网管理、建立了水文监测资料汇交制度、水文监测资料使用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加强了水文监测和对水文设施和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
肖祖才就国务院已经颁布《水文条例》我省为什么还要制定《水文管理办法》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说,虽然国务院已于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但由于《水文条例》主要是针对全国水文工作情况而颁布的行政法规,涉及的范围广,许多规定较为原则,需要结合地方实际对原则性规定作进一步细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很有必要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贵州省的水文管理办法,保障《水文条例》的各项规定在我省得到准确全面的贯彻实施。
王扬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说,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承担着全省水文勘测、水文情报预报、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分析计算、水环境监测与评价等工作。该局近年来每年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各类水(旱)情情报预报信息10万多份,完成各种水质监测样本1500多个,累计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项目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编制项目300多个,为我省防汛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及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90年代以来,该局的水情情报预报工作在抗洪抢险减少灾害损失高达15亿元以上,避免1万人以上人员伤亡。《办法》施行后,必将对我省防汛抗旱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
据悉,《贵州省水文管理办法》于2009年12月14日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第113号省人民政府令颁布,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处处长江峰主持会议,中央、香港驻黔及省内新闻媒体的30余名记者参加了会议。
(肖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