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水利局、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解决水利建设领域存在的市场主体信用意识薄弱和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水利建设市场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现将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电子版下载地址:www.gzmwr.gov.cn),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